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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辽宁鞍山市海城市第三次公益性岗位拟聘用人员补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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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城市人民政府 2021-12-14

根据《2021年海城市第三次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有关规定,即日起对经过身份认定,考核合格的拟聘用公益性岗位的人员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五个工作日。请社会各界广泛监督,如对拟聘为公益性岗位人员有不同意见,请在12月14日17:00前,以电话、亲访等方式向海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逾期不予受理,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署真实姓名。

举报电话:0412-33085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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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海城市第三次公益性岗位补充名单

海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2月8日

原标题:2021年海城市第三次公益性岗位 拟聘用人员公示补充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haicheng.gov.cn/html/HCS/202112/016390341717801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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