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阳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阳春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兜底安置类公益性岗位相关工作的通知》(春人社发〔2020〕34号)的精神,经报名审核,拟聘用1人,现予以公示(名单见附件),公示时间从2020年12月29日至2021年1月5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方式实名向阳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与就业服务中心反映。
地址:阳春市迎宾大道331号
邮政编号:529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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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 年12月29日
原标题:2020年阳春市拟聘用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公示(第十一批)
文章来源:http://www.yangchun.gov.cn/zxzx/gsgg/content/post_500419.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