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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内蒙古四子王旗三类生、下岗退役军人公益性岗位就业安置补充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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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子王旗人民政府 2020-04-26

根据《四子王旗关于“三类生”、部分“下岗退役军人”公益性岗位安置工作实施方案》(四政办发〔2019〕100号)(以下简称《方案》),按照旗委、政府相关会议精神,现就符合安置条件的“三类生”、“下岗退役军人”就业补充安置事宜通知如下:

一、按照《关于“三类生”、部分“下岗退役军人”公益性岗位安置工作的通知》(四人社发〔2020〕11号),经认岗、考试或调剂安置的已录用未上岗人员;

二、《方案》出台后未及时注销工商营业执照并在今年5月10日前注销营业执照的人员。

三、《方案》出台后未报名人员。

以上涉及的补录人员于5月10日前可向旗人社局和旗退役军人事务局提出申报进行安置,岗位为《方案》开发岗位中的剩余岗。

补录安置结束后,已录用人员、补录人员,在2020年5月15日前如未到录用单位报到上岗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未申报人员今后不再予以安置。

四子王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04月26日

原标题:关于“三类生”、部分“下岗退役军人” 公益性岗位就业安置的补充通知

文章来源:http://www.szwq.gov.cn/information/szwqzf11631/msg315575815832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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