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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山东枣庄峄城区退役士兵专项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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峄城区人民政府 2019-07-10

【导语】2019年公益性岗位招考公告在陆续发布中,为了避免大家遗漏公益性岗位考试信息中公公益性岗位考试网为广大考生汇总了每日招考信息,便于大家及时查看。

公益性岗位招考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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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性岗位考试信息

原标题:2019年峄城区退役士兵专项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

根据山东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全省退役士兵安置和权益保障工作的意见》(鲁办发电〔2017〕44号)和山东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和规范退役士兵专项公益性岗位管理的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鲁退役军人发〔2019〕31 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将2019年度退役士兵专项公益性岗位招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具有峄城户籍,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且选择由政府安排工作,未能就业或下岗失业且目前仍有就业能力但就业困难的退役士兵。

退役士兵所在单位正常生产经营、正常缴纳社会保险的,

自动离岗或主动辞职后选择专项公益性岗位,不予支持。

退役士兵已选择专项公益性岗位且已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不在招聘范围。

(二)招聘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犯罪记录;

2、自愿从事公益事业和公共服务,热爱基层工作,吃苦耐劳,乐于奉献;

3、在法定劳动年龄内,身体健康,有完全行为能力,能够胜任工作岗位需要。

二、退役士兵专项公益性岗位的招聘岗位和管理

(一)岗位开发及数量

本次招聘退役士兵专项公益性岗位:区城乡环境卫生事务中心环卫岗位88个、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辅助执法岗4个。

(二)岗位管理

退役士兵专项公益性岗位是由政府出资设置、专门用于促进就业困难退役士兵再就业的公益性岗位,是政府为解决退役士兵再就业困难提供的过渡性救助兜底措施,不是重新安置,从事公益性岗位的退役士兵不属于使用单位正式在编职工。退役士兵与专项公益性岗位管理机构签订的劳动协议,不适用《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以及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

本次退役士兵专项公益性岗位是由区政府统一开发。退役士兵和用人单位采用双向选择,实行“谁使用、谁管理”的工作机制。使用退役士兵专项公益性岗位的用人单位,依法与退役士兵订立专项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建立完善管理制度,加强日常考核和定期进行考核考评。

三、退役士兵专项公益性岗位待遇

退役士兵专项公益性岗位待遇和标准按照枣庄市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专纪字〔2017〕21号)和鲁退役军人发〔2019〕31 号规定执行。退役士兵专项公益性岗位工作期限,按山东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全省退役士兵安置和权益保障工作的意见》(鲁办发电〔2017〕44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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