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高校毕业生基层特定岗位开发与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5〕15号)和《2017年黄山市高校毕业生基层特定岗位人员补录公告》要求和安排,现将屯溪区高校毕业生基层特定岗位分配方案公告如下:
一、 分配原则
本次岗位分配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严格按照笔试成绩高低由录取考生依次逐一选择岗位。
二、 具体程序
所有录取的考生请在规定时间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到指定地点进行集中,现场选择填报岗位(注:必须是本人,不能由他人代选)。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注:当笔试总成绩并列时,依照《职业能力》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由考生本人依次逐人选择岗位(《岗位分布表》见附件),每个考生限报一个岗位,且只允许填写一次,填写后则不允许变更,望考生慎重对待,认真填写。当某个镇(街)的岗位已被报满时,接下来的考生就选择剩余岗位进行填报,依次类推,直到最后一个岗位填满,以上岗位含借调若干名到市、区相关单位锻炼。工作人员当场宣布所有录取人员岗位分配情况。
三、时间及地点安排
时间:二0一八年一月三十一日上午八点二十分
地点:屯溪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二楼会议室(阳湖镇镇政府内)
原标题:关于公布《2017年屯溪区高校毕业生基层特定岗位分配方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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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山市屯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1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