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城管理委员会党政办公室《关于组织街道和社区残疾人专职委员选聘工作的通知》(浙舟新新委办【2018】129号文件),决定在新城范围内公开招聘千岛街道残联残疾人专职委员公益性岗位和千岛街道星岛社区、千岛街道红茅山社区残疾人专职委员公益性岗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一)千岛街道残联残疾人专职委员1名。
(二)千岛街道星岛社区、红茅山社区2个社区残疾人协会专职委员各1名。
二、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
(一)招聘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热爱残疾人事业,具有敬业和奉献精神,作风正派,在残疾人中有较高威信。
2.熟悉残疾人工作业务知识,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和表达沟通能力,能够独立履行岗位职责。
(二)岗位要求
1.千岛街道残联残疾人专职委员岗位要求为:具有新城常住户口,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年龄在18至50周岁(1968年11月1日至2000年11月1日间出生),会熟练使用电脑,能独立上下班,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的残疾人。
2.星岛社区、红茅山社区残疾人协会专职委员岗位要求为:具有千岛街道常住户口,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年龄在18至55周岁(1964年11月1日至2000年11月1日间出生),能独立上下班,具备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的残疾人。
三、招聘办法
招聘工作采取“一岗一员、就近就地”原则,实行公开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察、公示等程序择优录用。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11月28日—12月07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千岛街道一楼便民服务中心(残联窗口),联系人:黄岳波,联系电话:。
3.报名时应提交的材料:(1)千岛街道残疾人专职委员公益性岗位招聘报名表(附件1);(2)残疾人证、户口簿、身份证、学历等证明;(3)近期本人1寸免冠正面证件照1张。
(二)资格审查。千岛街道残联对报名者递交的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审查。
(三)面试。由千岛街道党群工作办公室和街道残联共同组织面试,邀请市人力社保局、市残联、新城管委会党群工作部、社发局参与面试,对符合资格的报名对象进行面试,确定专职委员聘用候选人。
(四)考察。对聘用候选人进行考察。
(五)公示。对通过考察的候选人进行公示。
(六)录用。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千岛街道负责办理聘用手续,报人力社保局、市残联、新城管委会备案。
四、管理方式、合同期限
(一)管理方式
1.千岛街道残联专职委员为全日制公益性岗位。
2.社区残疾人协会专职委员为非全日制公益性岗位(具体工作内容和要求另行制订)。
(二)劳动合同期限。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为两年一聘,实行动态管理,进行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劳动合同期内,根据录用人员考核情况达不到岗位要求的或本人意愿退出岗位的,根据政策规定和程序可解除劳动合同。
五、薪酬待遇
(一)千岛街道残联残疾人专职委员的工资待遇为最低工资标准的1.5倍(含社保个人缴费部分,2018年最低月工资标准为1800元),按规定缴纳各项社会保险。
(二)社区残疾人协会专职委员按最低工资标准0.6倍给予岗位补贴(含社保个人缴费部分,2018年最低月工资标准为1800元),并按规定缴纳各项社会保险。
如全市最低工资标准有调整,残疾人专职委员的工资标准也相应调整。
原标题:千岛街道残疾人专职委员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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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岛街道办事处
2018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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