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公公益岗

导航

2018山西晋中市市直34个单位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203人公告

位置: 公益性岗位 > 考试信息 > 考试公告 >

晋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10-13

【导语】2018年公益性岗位招考公告在陆续发布中,为了避免大家遗漏公益岗考试信息中公公益岗考试网为广大考生汇总了每日招考信息,便于大家及时查看。

公益性岗位招考公告

微信搜索:gygoffcn 及时关注公益岗考试信息

为贯彻落实《就业促进法》和《山西省就业促进条例》,有效缓解高校毕业生就业压力,及时帮助就业援助对象实现就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决定按照我市公益性岗位开发使用管理的相关规定,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为市公安局等34个市直单位招用治安维护协管、流动人口协管等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用人员类型及数量

本次共开发公益性岗位203个,招用人员为认定为就业援助对象的困难家庭普通高校毕业生(以下简称高校毕业生)和国有集体企业下岗失业人员(以下简称“4050”人员)。具体如下:(附件)

二、招用人员范围

具有我市户籍、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就业能力和就业意愿的高校毕业生和“4050”人员。

(一)高校毕业生。通过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按照国家计划经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同意招收的、纳入《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管理范畴,且毕业五年之内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1.父母都是国有、集体企业下岗、失业人员的就业困难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2.父母一方是国有集体企业下岗失业人员、另一方是城镇失业人员或农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3.家庭困难、靠借贷上学的农村普通高校毕业生;

4.生活困难的失地农民家庭(含“村转居”)中就业困难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5.残疾人高校毕业生。

注:成人高等教育、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络大学、各类非学历教育的毕业生均不在此范围中。

(二)“4050”等人员。

1.“4050”人员:女性满40周岁及以上、男性满50周岁及以上的国有、集体企业失业人员(计算年龄以报名参加公益性岗位人员招用时年龄为准,下同)。

2.“零就业”家庭成员:城市居民家庭中,法定劳动年龄内均处于失业状态的家庭成员。

3.长期失业人员: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且失业一年以上的城市失业人员。

上述人员均需先到市、县(区市)就业指导中心领取《就业创业证》(《就业失业登记证》),再到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为就业援助对象后方可报名。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