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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湖北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城市管理局招聘政府购买岗位人员150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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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人才网 2018-10-09

【导语】2018年公益性岗位招考公告在陆续发布中,为了避免大家遗漏公益岗考试信息中公公益岗考试网为广大考生汇总了每日招考信息,便于大家及时查看。

公益性岗位招考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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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东湖高新区城市管理工作,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150名,具体事宜安排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享有公民政治权利;

2、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犯罪记录;

3、愿意履行本单位工作人员义务,遵守本单位工作纪律;

4、具有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并能坚持正常工作的年龄条件和身体条件;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正常履行职责的文化程度、专业或技能条件和工作能力。

(二)岗位条件

1、年龄:30周岁以下(1988年10月9日以后出生);

2、学历:大专(含)以上,其中满足在部队担任过班长或副班长职务、党员、立过功的退伍军人等条件之一可放宽至高中(中专)及以上;

3、有相关市政工程、道路桥梁工程、广告传媒、热能与动力工程、环境工程、化学化工类、中文类、思想政治教育类、法学类、管理类相关专业优先,且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1983年10月9日以后出生);

4、能适应长期(夜间)户外工作,无精神方面疾病、无吸毒史,男性优先。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治安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或者经济审计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者因违纪被单位辞退的;

4、现役军人、在校学生;

5、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6、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可不受理应聘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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