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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河北保定易县招聘劳务派遣人员201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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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县人民政府 2018-10-12

(三)体检

按照岗位数量与参加体检人员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个人总成绩并列的,优先进入体检的顺序为:学历较高者、毕业时间(年度)较早者、年龄较小者。

体检由保定京津易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组织,指定一所县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初次体检不合格者可复检一次,复检仍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考生按体检项目据实缴纳体检费。遇有体检不合格或自动弃权的按笔试成绩分岗位依次递补。

(四)政审

对拟录用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现实表现以及主要社会关系等进行综合政审,由用人单位负责。遇有政审不合格或自动弃权的按笔试成绩分岗位依次递补。

(五)公示

面向社会公示成绩及拟招录对象情况,公示7天后,无任何不良反映且体检、政审合格的,方可录用。

(六)审批录用

经笔试、体检、政审合格后,与保定京津易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内用人单位认为不具备工作基本素质的,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给予辞退,所缺名额不补。

五、人员管理及待遇

1、签订劳动合同

录用人员无编制,无人事关系,与县劳务派遣机构统一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9年,分两次签订,第一次三年,第二次六年。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由用人单位组织人员对录用人员进行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辞退。合同期满后,终止劳动合同,按国家相关规定负责支付经济补偿金,所需费用由县财政负担。

2、待遇

清西陵文物管理处、农业局等15个单位工资待遇按照我县每月最低工资标准1380元、绩效工资300元、生活补贴240元共计1920元执行;以后根据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而调整,并统一缴纳五险(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所需费用均由县财政负担(个人部分个人负担)。

消防大队工资待遇按照基础工资每月2800元(随上级规定标准的调整而调整),社会保险、津贴等按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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