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应聘者将《清远市发展和改革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以及学历、学位、职称证书、身份证、工作阅历的相关证明等复印件,于2018年10月8日至10月12日送至清远市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地址:清远市新城北江二路10号。
五、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面试。
(一)笔试
1.笔试由清远市发展和改革局组织实施。笔试成绩按100分计算。 2.笔试时间地点:初定10月17日(星期三),在清远市发展和改革局二楼会议室组织笔试,具体事宜由清远市发展和改革局发出的考试通知为准。
3.笔试成绩从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并同时予以公布,对于面试比例达不到1:3的岗位,按实际参加笔试人数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进入面试。
(二)面试
1.持面试通知和有关证件材料方可参加面试。
2.面试时间地点:初定10月18日(星期四),在清远市发展和改革局二楼会议室组织面试,具体事宜由清远市发展和改革局发出的考试通知为准。
3.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
(三)考试总成绩满分200分,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面试,考试总成绩未达到120分者,不予聘用。
六、体检和考察
按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及招考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2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不合格的,按成绩高低在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