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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广东清远市发展和改革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4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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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人民政府 2018-09-21

(二)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应聘者将《清远市发展和改革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以及学历、学位、职称证书、身份证、工作阅历的相关证明等复印件,于2018年10月8日至10月12日送至清远市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地址:清远市新城北江二路10号。

五、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面试。

(一)笔试

1.笔试由清远市发展和改革局组织实施。笔试成绩按100分计算。  2.笔试时间地点:初定10月17日(星期三),在清远市发展和改革局二楼会议室组织笔试,具体事宜由清远市发展和改革局发出的考试通知为准。

3.笔试成绩从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并同时予以公布,对于面试比例达不到1:3的岗位,按实际参加笔试人数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进入面试。

(二)面试

1.持面试通知和有关证件材料方可参加面试。

2.面试时间地点:初定10月18日(星期四),在清远市发展和改革局二楼会议室组织面试,具体事宜由清远市发展和改革局发出的考试通知为准。

3.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

(三)考试总成绩满分200分,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面试,考试总成绩未达到120分者,不予聘用。

六、体检和考察

按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及招考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2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不合格的,按成绩高低在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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