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考试
⑴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笔试不指定复习用书。满分为100分,形式为闭卷,笔试成绩将在靖江人才网公布。
⑵专业加试。公共科目笔试结束后,须进行专业加试的岗位由各主管部门组织专业加试,专业加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专业加试总分为100分。
⑶面试。不须加试的招聘岗位按笔试成绩、须加试的招聘岗位按笔试成绩占30%和加试成绩占70%的综合成绩从到低分按照岗位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笔试人数不足1:3的,按笔试人数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经考场监督员审核后,当场通知考生。
参加考试时,考生须携带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考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
(四)总成绩计算与公布
面试结束后,无专业加试要求的岗位,按照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占50% 、面试成绩占50% 的比例计算考生总成绩;有专业加试的岗位,按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占30% 、专业加试成绩占40% 、面试成绩占30% 的比例计算考生总成绩。总成绩在靖江人才网公布。
(五)体检
根据报考人员总成绩从到低分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总成绩相同的,根据考生的面试成绩从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进一步做好江苏省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3〕186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苏人社发〔2017〕89号)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根据岗位按照报考人员总成绩从到低分进行一次性递补。体检费用自理。
(六)考察
体检合格者参加考察,考察按有关规定执行。
(七)公示和聘用
1.考察合格人员在靖江人才网公示3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