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资格审核:各用工单位负责资格初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资格复审。
5.报名时收取笔(面)试费100元。
6.资格公示。取得考试资格人员名单于2018年9月19日在“中国海安”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
7.准考证领取:2018年9月21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到市人力资源市场一楼大厅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取准考证者作自动放弃处理。
8.考试时间:
岗位1笔试:2018年9月29日;技能测试:2018年9月30日;
岗位2技能测试:2018年9月28日;笔试:2018年9月29日;
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四、招聘方法
招聘采取考试、体检和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一)考试
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须达到3∶1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则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招聘计划。
1.考试形式
⑴岗位1
笔试:笔试满分为100分。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30%)和新闻写作(70%)。招聘单位不提供考试大纲,不指定复习材料。
技能测试:满分为100分(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数)。
根据笔试成绩从到低分,按招聘岗位名额1:5的比例确定参加技能测试人员,若进入技能测试的末位分考生出现并列时,则并列考生全部参加技能测试。比例不足1:5比例的,按实确定。技能测试主要考核摄像采编的实际操作能力,编辑软件为Adobe Premiere。参加技能测试人员收取技能测试费100元。
⑵岗位2
技能测试:满分为100分(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数)。
技能测试内容:1.自我介绍;2.指定稿件;3.即兴发挥(话题评论、节目策划);4.才艺展示。
笔试:笔试满分为100分。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50%)和新闻写作(50%)。招聘单位不提供考试大纲,不指定复习材料。
根据技能测试成绩从到低分,按招聘岗位名额1:5的比例确定参加笔试人员,若进入笔试的末位分考生出现并列时,则并列考生全部参加笔试。比例不足1:5比例的,按实确定。
2.成绩计算(所有成绩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数):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技能测试成绩×50%
3.成绩公告:考试成绩及取得相应资格人员名单在“中国海安”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