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考试
1.笔试。
(1)笔试时间暂定2018年9月9日,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通知。笔试人数按实际通过资格审核的人数开考。
(2)笔试内容主要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相关知识,满分为100分,按50%计入总成绩。
(3)笔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通过短信通知笔试成绩。
2.面试。
(1)据笔试成绩高低按拟聘人数1∶3确定面试人选。比例不足时,按实际人数开展面试。
(2)面试人员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内容:综合分析能力、协调组织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应变处置能力等,面试满分为100分,按50%计入总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