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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江西南昌市南昌县选聘30名农村社会工作人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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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08-27

(二)笔试

全县统一组织笔试,笔试开考比例不低于1:3。考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领取准考证时间见网上的另行通知。

注重考察应试人员时事政治、农村工作基本知识以及处理解决基层具体问题的能力和水平,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到低分按1:1.5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名单,入围人员中最后一名出现并列的,并列人员一同入围。

硕士研究生(含)以上学历的人员不参加笔试,直接进入面试。

(三)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从事农村工作应具备的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人际沟通能力、公共服务能力,以及工作责任心和岗位匹配性等。面试结束后,不参加笔试、直接进入面试的硕士研究生(含)以上学历人员,面试成绩达到平均分以上的,优先录用,但录用人数不超过实际录用总人数的50%,其他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从到低分确定,取足选聘计划数(末位并列依次按学历高低、毕业时间先后、工作时间长短确定),参加体检和政审。

(四)体检、政审

1.拟聘体检人员名单在网上予以公布。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体检人员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产生的空缺按考试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一次。体检合格人员进入政审。

3、体检、政审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共同组织。

(五)公示

对体检、政审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有异议经查属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聘用管理

县委组织部按照自愿、就近和回原籍的原则,将录用人员派遣到村工作。对不服从组织派遣、不按规定时间报到的,取消录用资格。选聘的农村社会工作人才岗位性质为“农村社会工作专员”。聘用人员实行合同管理,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下发聘用通知,聘用人员实行一年一聘,考核合格可续聘,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待遇保障

1.受聘上岗的农村社会工作人才,在聘用期间,每月工资3500元(实行考核管理),缴纳城镇企业职工“五险”,个人部分由受聘人员承担,单位部分由县财政承担。

2.表现优秀的,优先推荐为村“两委”后备干部,进行重点培养。村“两委”空缺时,按法定程序,适时补入村“两委”班子。

六、其他

1、招聘工作资格审查贯穿始终,请考生仔细对照报考资格条件,诚信报考,不符合资格条件者,请勿报名和参加考试。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凡因考生个人弄虚作假造成的后果,由考生个人负责。

2、招聘工作接受社会各方面的监督,监督电话为:、。

3、在招聘考试中被发现违纪的人员,严格按《违纪处理办法》处理,严重的将禁考三年。

4、应聘人员、聘用单位和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有《南昌市市县(区)乡(镇、街道)事业单位统一组织公开招聘实施意见的通知》(洪府厅发【2012】48号)第七(一)条所列情形的,要实行回避。

5、招聘工作各阶段具体安排均在“南昌县人民政府—部门—县人社局网站()”公告,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参考人员因未看到公告而影响录用等一切后果自行承担。

6、本公告由南昌县委组织部、南昌县人社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县委组织部(咨询工作、待遇等事宜),县人社局(咨询招考、报名等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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