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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湖北武汉市孤残儿童护理协理员公益性岗位招聘34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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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人事考试院 2018-08-20

(二)招聘对象

在法定劳动年龄段内、具有就业意愿和就业能力的就业困难人员,主要包括:

1、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人员;

2、失地农民;

3、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或者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

4、农村零转移就业贫困家庭成员;

5、毕业一年以上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6、各级社会福利机构供养的成年孤儿或社会成年孤儿;

7、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

8、其他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

三、招聘程序及聘用管理

孤残儿童护理协理员公益性岗位招聘工作由市人社局、市民政局统一部署安排,按照报名、面谈、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报名人员于2018年8月27日至8月31日、9月3日至6日(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00),到武汉市儿童福利院花园山院区(武汉市武昌区胭脂路花园山1号)106室现场报名。

报考人员携带1寸照片2张、身份证、毕业证、户口簿(非武汉户籍人员需提供户籍证明和武汉市居住证)、《就业创业证》等相关有效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现场填写报名表(一式两份),进行资格审查。提交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凡弄虚作假者取消报考资格。招聘单位对符合报名要求的予以及时确认,并留存复印资料;对不符合报名要求的当面告知理由。

通过资格审查人员于9月12日在报名点领取面谈准考证。

(二)面谈。孤残儿童护理协理员公益性岗位录取以面谈的形式进行,参加面谈的人数应不低于拟招聘岗位数的2倍。面谈时间:2018年9月15日;面谈地点见面谈准考证。

参加面谈人员在规定时间携带身份证原件和面谈准考证到面谈地点参加面谈,超期视为自动放弃。

面谈工作由市人社局、市民政局共同组织。

(三)考察和体检。面谈人员按面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考察和体检工作由武汉市儿童福利院组织完成。

(四)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于10月中旬在武汉民政网公示。

(五)聘用管理。面谈合格人员经考察、体检、公示无异议,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本次招聘的孤残儿童护理协理员公益性岗位,纳入基层公共服务类公益性岗位管理,一经聘用,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期限的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满经考核合格后,在规定期限内续签。

四、相关待遇

孤残儿童护理协理员公益性岗位工资标准不低于中心城区最低工资标准的1.5倍,根据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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