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招聘原则
招聘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统一面试,综合评定,择优聘用。
三、招聘岗位、用工性质、名额及主要工作职责
根据工作需要,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10名,全部采取聘用制,由石阡县人民政府中坝街道办事处与其签订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主要工作职责是协助开展就业工作。
四、招聘对象和条件
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了失业登记的,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在劳动年龄内,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
1.具有石阡县户籍的公民;
2.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3.年龄:女性18周岁至40周岁,男性18周岁至50周岁;
4.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失业人员;
5.持《残疾证》的残疾失业人员;
6.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长期失业人员;
7.失去土地的农民转为城镇户口的失业人员;
8.失去土地的农业户口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的人员;
9.省人民政府同意确定的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
10.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优先考虑。
五、下列人员不得参加报名
1.不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政治、思想、行动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受过劳动教养或少年管教的人员,曾因违反治安管理及道路交通安全法被行政处罚人员;
3.曾被开除公职的或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4.道德败坏,群众反映有不良行为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人员;
6.近亲属有反政府行为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