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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广东汕尾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招聘政府聘员5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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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05-03

四、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时间:2018年5月19日9:00-11:00

笔试采用闭卷形式,设定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1位计算。

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二)面试

根据招聘名额依笔试成绩高低为序,以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若笔试成绩出现第15名名次并列的,一并参与面试。面试形式、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不按通知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满分为100分。

(三)总成绩计算方法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分数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若考试总成绩第5名出现名次并列的,以笔试分数高者确定考察对象(可依次递补体检、考察对象)。考察对象在汕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公布。

五、体检、考察、公示和递补

(一)体检

面试结束后,按考试总成绩,以1:1的比例由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可依次递补体检、考察对象)。考察对象在汕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和《广东省公务员录用体检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规定组织实施。

(二)考察、公示和递补

参照干部考察的有关规定进行考察,根据考察结果,确定聘用人选名单,在汕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7天。公示期满,对没有发现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取消其聘用资格,依次递补聘用人选。

如体检、考察出现不合格或放弃的,可依岗位递补体检或考察对象。如存在岗位聘用人员不足的情况,将根据考试成绩由高至低依次进行调剂。

六、聘用

(一)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没有异议的,汕尾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按有关程序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一般为3年(含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聘用;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聘用人员工资按市编办、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关于调整市直单位政府聘员包干经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汕人社发〔2016〕73号)等文件规定执行,月工资2800元,节日补贴的标准和发放方式按在编在岗财政供养人员的标准和发放方式执行,“五险一金”按有关规定办理。

七、有关情况说明及注意事项

(一)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二)报考者参加考试时,应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

(三)报名人员须保持手机(报名表上手机号码)畅通,考试有关事宜还将以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未进入下一环节的不再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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