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考试
(一)笔试
1.笔试方式和内容。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本次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2.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3.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笔试阅卷结束后,由海门市行政审批局研究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海门市政务服务中心网通知公告栏公告。
(二)面试
1.面试对象: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根据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末位同分的一起进入),不足3倍的,按实确定。
2.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协调能力和岗位匹配能力等。
4.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
(三)总成绩计算。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合计总成绩(小数点后保留二位)。
五、体检与考察
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到低分,根据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末位同分者取面试得分高者进入体检;总成绩与面试成绩均同分的,进行加试,取加试分数高者),名单在海门市政务服务中心网通知公告栏公告。
体检由海门市行政审批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考《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工作参照《省委组织部等3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3〕165号)执行。考察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报考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考察工作由海门市行政审批局组织实施。
六、公示
经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在海门市政务服务中心网通知公告栏公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