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公公益岗

导航

2017山东潍城区退役士兵专项公益性岗位招聘171人公告(第三批)

位置: 公益性岗位 > 考试信息 > 考试公告 >

潍城区政府网 2017-12-20

(四)公示录用。选岗结束后,选岗结果在潍城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用人单位与安置人员签订劳动协议,办理聘用手续。与原单位存续劳动关系的退役士兵,必须在12月31日前办理劳动关系解除手续。已选岗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上岗,无正当理由逾期未到岗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聘用后的待遇

1、生活补助每月2000元。

2、军龄每满一年给予20元/月的军龄补贴。

3、在公益性岗位上工作每满一年增加20元/月的工龄补贴。

4、缴纳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五项社会保险,按社平工资的60%缴纳,单位和个人按规定比例分别承担。

5、退出专项公益性岗位的退役士兵,不再享受相关待遇补助。

四、人员管理

按照“谁使用、谁管理”的原则,由用人单位负责日常管理及考核。

1、严格实行劳动合同制度。用人单位要严格按照《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依法规范用工行为。与安置人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办理劳动用工备案手续、发放工资并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劳动合同每3年签订一次,并在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时约定试用期3个月。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严格岗位培训。用人单位要严格实施岗前培训制度,加强对安置人员在法律法规、单位规章制度、工作纪律、专业技能等方面的教育与培训,提高他们的法律法规意识和就业技能。

3、严格考核管理。用人单位要加强安置人员的业务考核和日常管理。对违反用人单位管理制度的安置人员,用人单位依规处理;情节严重的,依据有关规定予以解除劳动合同,并报区民政部门备案。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