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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广东江门恩平市招聘机关雇员67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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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11-13

(4)资格复审:招考单位负责对入围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面试,招聘单位可依次递补面试对象。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核结果的,取消面试资格。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恩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务信息网()公布。

应届毕业生、社会人员:须提供报名表、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户口簿(集体户口需提供集体户口户主首页复印件加盖集体户口单位或所属公安机关公章和本人内页原件)、镇级以上计生部门出具的计生证明和其它与报考岗位条件(如: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工作经历证明等)相关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并交相关资料复印件存档备查。

学历证、学位证缺失的,报考人员须提供教育主管部门开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招聘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报考人员须提供劳动合同(或工作协议)、社保部门出具的个人参保缴费记录等材料。

国有单位在职人员、2017年应届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名的,须征得现工作单位或委培、定向单位、所在院校、所在服务单位同意。其中,公立学校在编人员,须提供教育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2、面试

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报考人员不予聘用。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1)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求职动机与拟任岗位的匹配性、综合分析能力、临场应变能力、解决实际问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

(2)教育系统岗位的面试由市教育局组织,在市人社局监督下实施,以说课或实操(术科)形式进行,面试方案另行制订。

(五)体检

体检由各招考单位或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在面试成绩合格的基础上,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依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确定体检对象。入围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连同综合成绩一并公布。体检程序、项目、纪律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规定执行,体检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教师岗位体检标准按《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法律、法规、规章或国家行业主管部门有统一规定体检标准的,从其规定。在体检过程中,如出现上述文件尚无明确规定的,用人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可参考《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执行。体检完成后,如视力、听力、血压、心率4个项目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报考人员如有异议应当场提出复检要求,并在当天统一安排复检,最多可复检2次,当天体检结束后,不再安排复检。如体检医院对其它体检项目未能作出体检合格结论的,报考人员在接到体检结论之日起3日内可向用人单位提出复检的书面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职位,可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人选。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个人负担。

(六)考察和公示

招聘单位须成立考察小组,对通过考试且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规定执行。考察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含计划生育)、工作或学习表现、查阅档案等情况,以及应聘资格条件的真实性。考察对象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职位,可按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人选。在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报考人员中确定拟聘(雇)用人员名单,在恩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务信息网()公示7个工作日。

(七)递补

出现以下情形的,用人单位可在前一环节考试成绩合格的同岗位应聘者中,按前一环节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人选:

1.应聘者在资格审核、体检、考察、聘(雇)用、试用环节弃权的;

2.应聘者资格审核、体检、考察不合格的;

3.拟聘(雇)用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雇)用的;

4.聘(雇)用人选未在单位规定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是否递补人选由用人单位提出意见,并书面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备案。如应聘者在应聘过程中,被机关录用为公务员的,须如实报告情况,并中止参加事业单位职员或机关雇员的应聘,用人单位不再将其列为面试、体检、考察、聘用人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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