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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9月广东茂名市茂南区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20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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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南区人民政府 2017-09-20

三、招聘办法及程序

(一)考试

1、考试人选的确定。符合考试条件的人员由茂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现场收取报名表,不符合考试资格的将不收报名表。符合考试条件的人员名单将在茂南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告。

2、考试时间、地点:另定。

3、本次考试初定只进行面试(但我局将视报名人数多少有权决定是否加考笔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侧重了解应聘者履行岗位职责应具备的素质与能力。满分100分,依总成绩高低顺序(总成绩不得低于60分),按招聘人数与进入考核人数1∶1的比例,择优确定拟聘人选。如遇最后一名入围人员总成绩有同分且超出招聘人数时,同分的考生按主考官打分高低择优确定考核人选。参加面试人员须在指定的时间携带身份证等相关证件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不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视为自动放弃。

4、成绩公布。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二)体检、考核

根据面试成绩(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茂南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由高至低次序按招聘实际人数确定体检、考核人选,茂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体检费用自理。通过体检的人员由茂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其进行考核,对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录用资格,所缺名额将根据情况再作是否依次递补。

(三)公示及雇用

体检、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雇用人选,拟雇人选名单在茂名市茂南区人民政府官网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拟雇人选,办理雇用手续,由各单位与招聘人员签订合同,约定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经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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