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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贵州水城县教育局公益性岗位人员招聘40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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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 2017-09-19

(三)体检与政审

1.根据考生总成绩从到低分排序,按拟招录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并实行一次性体检(体检标准执行幼儿园教师申请资格认定体检标准)。体检 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2.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

3.因体检或政审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总成绩到低分依次递补,无符合条件人员递补的,调减招聘计划数。

(四)录用

经考试、体检、政审合格人员,予以录用。被录用人员参加教育局组织的岗位技能培训后,由教育局按照招聘计划安排到相应幼儿园,按时签约并办理相关手续。

如果出现报名人数不足的,调减招聘计划。

五、聘用管理及待遇

1.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的管理按省、市、县公益性岗位管理规定执行。

2.聘用期间,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的月工资1800元,依据公益性岗位管理规定缴纳社会保险,本人承担应由个人缴纳部分。

3.被聘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所在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

4.录用后与各用人单位签订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一年一聘。初次签订合同的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个月。个人申请解聘的,必须提前一个月告知用人单位,递交解聘申请满一月后方能离岗。

5.聘用人员违反合同的,单位可单方解除聘用关系,对单位造成损失的,依法追偿。单位提出解聘的,需提前15天告知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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