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于报名截止日前取得并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我驻外使领馆开具的学习证明材料且符合职位条件要求方可报考。
3. 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4. 报考人员须按《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17年版)》(附件3)进行报考,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岗位的专业要求。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上的专业为准,学位种类不等同于报考专业,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报考所使用学历与专业要对应(即以同一毕业证书上的学历与专业为准)。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三、报名办法
(一)招聘职位查询
招聘岗位请查阅鼎湖区政府门户网站(),并自行在网上下载用A4纸双面打印《鼎湖区公开招聘政府雇员报名表》一式两份。
(二)报名时间及要求
本次考试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考者可在2017年 9月 25日至27日上班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持《鼎湖区公开招聘政府雇员报名表》(一式两份)和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材料等,以及本人大一寸同底彩色免冠近照3张(其中2张贴报名表、1张贴准考证)到鼎湖区干部学校(区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位于鼎湖区坑口街道万福路13号,在端州市区可乘3路、201路、202路公交车到万福路东站)办理报名手续(所有证件均要求提供原件及复印件,请考生先行准备好复印件),无需缴纳报考费。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四、考试
本次招考按有关规定实行竞争性选拔考试,考试采取笔试加面试方式进行。
(一)笔试
1.考试科目:考试内容为综合知识,考试科目不指定参考用书。
2. 笔试采用闭卷形式,实行百分制。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具体情况另行划定。
3. 笔试时间:2017年10月8日(星期日)下午3:00—4:30 。
(二)面试
1. 面试人选按招聘岗位数与面试人数1:3比例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在笔试合格的考生中确定面试对象。如拟招聘人数与笔试合格人数未达到1:3比例,则按笔试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 报考资格复审。面试对象在面试前进行报考资格复审,资格审查按考生报名时提供的有关证明材料审核。考生对报名时提交资料的真实性负责,招考单位对考生资料或个人信息有疑问或收到投诉举报的,可在招聘工作全程对考生资料或个人信息进行核查,考生应主动配合招聘单位的核查工作,不配合核查或核查结果影响招聘的,即时取消考生应聘资格,并依次递补对象。
3. 面试可按不同的岗位要求,采取结构化面试、实际操作测试、测评等方法进行(区检察院009、010、011三岗位面试内容含技能操作,单独面试)。具体面试事项由鼎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另行网上公告通知。不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