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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山东昌乐县招募困难高校毕业生参加公益性岗位15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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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08-31

【导语】2017年各省公益性岗位招考公告在陆续发布中,为了避免大家遗漏公益岗考试信息中公公益岗考试网为广大考生汇总了了每日招考信息,便于大家及时查看。

公益性岗位招考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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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潍坊市人社局、潍坊市财政局《关于做好政府购买社区管理等公益性岗位帮扶困难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潍人社〔2013〕109号)精神,根据我县实际,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县公开招募困难高校毕业生参加公益性岗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募原则

本着公开、公平、自愿原则,优先安置困难高校毕业生。

二、招募岗位及名额

本次公益性岗位为国税局基层协税员岗位,主要在国税基层分局偏远地区从事协税工作,全县计划招募15人。

三、招募对象及条件

(一)招募对象

1、具有有效期内的《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特困家庭优待证》、《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证》、建档立卡贫困户或零就业家庭的毕业生;

2、毕业满一年未缴纳企事业保险且持有《就业创业证》的毕业生(具体查看其缴纳社会保险情况)。

(二)招募条件

1、昌乐户籍或昌乐生源,年龄30周岁以下(1987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2、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大专毕业生限会计、计算机专业。

3、品貌端正,身体健康,具有较好的普通话水平及语言表达能力、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学习能力。

4、遵纪守法,爱岗敬业,能胜任岗位要求。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报考:曾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上学期间受相关处分未解除或因处分不能在规定学制内获得相应毕业证和学位证的人员;在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人员;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募办法及程序

(一)招募办法

1、对持有《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特困家庭优待证》、《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证》、建档立卡贫困户或零就业家庭的毕业生进行第一轮次优先招募;

2、毕业满一年未缴纳企事业保险且持有《就业创业证》的毕业生(具体查看其缴纳社会保险情况)进行第二轮次招募;

3、以上二个轮次报名的毕业生均参加统一笔试,按招募轮次优先录取。若第一轮次报名人数超过岗位需求数,按笔试成绩由到低分进行选拔。

(二)招募程序

此次招募工作,采取现场报名、考试、体检、公示等步骤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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