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具有西安市城镇居民户口。
2. 国民教育全日制大专(含大专)以上学历,能够熟练运用各类办公自动化软件(中共党员、优秀退伍士兵、曾立功受奖人员等特别优秀人员可适当放宽条件)。
3. 年龄35周岁以下,男性身高170cm以上,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形象气质佳,普通话标准,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公文写作能力。
4. 工作纪律性强,能吃苦耐劳,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工作责任感和为民服务意识。
5. 符合公益性岗位安置条件的下岗或失业人员、享受城市居民最低保障的失业人员、退伍军人及毕业半年内未实现首次就业的大专毕业生。
五、待遇和管理:
1. 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工资每月1500元。
2. 试用期满正式办理公益性岗位登记,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单位正常办理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五项保险,工资构成为基本工资1600元和加班费(加班费以实际加班天数核算),工资每月2000元左右。
3. 工作年满一年以上可享受法定年休假。
4. 公益性岗位人员管理依照《西安铁路北客站地区管理委员会聘用制人员管理细则》执行。
六、应聘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资料(复印资料不予退还):
1. 本人身份证、户口本的原件、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