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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山东临清市退役士兵专项公益性岗位招聘620人公告(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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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清市政务网 2017-07-17

(三)资格审查

临清市退役士兵安置和权益保障工作领导小组政策落实专班在退役士兵报名时现场进行资格审查。

四、测评录用

(一)制定测评标准。用人单位应在7月20日前,按照“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制定测评标准,报临清市退役士兵安置和权益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备案。在同等条件下,服役期间有立功表现者优先聘用。

(二)测评。报名结束后,各用人单位对报名退役士兵进行测评。临清市退役士兵安置和权益保障工作领导小组派人对测评过程进行全程监督。测评结果在临清政务网进行公示。

未通过测评的退役士兵,由临清市退役士兵安置和权益保障工作领导小组根据退役士兵身体条件、家庭住址、学历水平、专业特长等指标进行岗位调剂。不服从调剂者,视为放弃公益性岗位安置。

(三)体检。通过测评人员由用人单位根据岗位工作特点组织进行体检。

(四)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确定后,在临清政务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3天。

五、岗位管理及待遇

(一)岗位管理

本次退役士兵专项公益性岗位是由市政府统一开发,相关单位是用人主体单位。实行“谁使用、谁管理”的工作机制,用人单位应当依法与退役士兵签订劳动合同,建立管理制度,完善考核机制,确保公益性安置人员充分履行岗位职责。

有下列情形之一,或者出现《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山东省劳动合同条例》等劳动合同法律法规规定的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情形的,用人单位可与招聘的退役士兵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停止发放工资及福利待遇,并及时报告临清市退役士兵安置和权益保障工作领导小组政策落实专班:

1、在招聘过程中出现提供虚假材料、不如实填报本人情况、替考等弄虚作假现象的;

2、通过其他途径已实现就业的;

3、达到退休年龄的;

4、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

5、违反工作纪律,经批评教育仍不改正超过三次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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