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由自流井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负责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整个竞聘过程,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三)领取面试通知书
经资格审核通过,现场发给面试通知书。
七、考试方式及时间、地点
1、本次考试方式为面试,总成绩100分。
2、面试时间:参加面试的考生凭《面试通知书》及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面试,具体面试时间见面试通知书。
3、面试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特别提示:报考者在参考期间(面试时除外)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否则因通讯问题(如报考者联系电话无通讯信息、欠费停机等)联系不上的,后果自负。
八、体检
面试后依据招考岗位及拟招聘人数,按照报考人员面试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人员名单将通过自流井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公告栏公布。体检标准参照招募“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的有关规定执行。未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参加体检。体检费用由参加体检者自行承担。
九、考察
考察由自流井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组织实施,主要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遵纪守法、道德品质等进行考察。考察后认为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不予聘用,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
十、公示
根据考察结果,经自流井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研究确定拟招聘人员后,统一在自流井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公告栏进行公示7天。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
十一、聘用
经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本次招聘对象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适用《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配套法规的调整。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限内到用人单位报到。未经用人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弃权。报考者提供虚假证件及材料者,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因上述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在聘用期间,因违反法律法规收到依法处理或违反工作纪律造成不良影响的,终止聘用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