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顺德区新顺德人服务协会(以下简称“协会”)是由社会各界发起,顺德区委政法委员会推动成立,并为业务主管部门的联合性、非营利性的全区性社团组织,搭建政府、地域商会、行业协会、社会服务机构及新顺德人之间沟通交流的平台,孵化培育、扶持发展、规范管理一批批为广大新顺德人提供优质服务的社会组织,同时调动各界社会力量共同参与,为新顺德人提供更多更好的服务,并引导新顺德人进行自我管理、自我服务,促进其更好地融入顺德,为顺德经济发展作出贡献。现根据工作需要,拟向社会公开招录1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对象和报考条件
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2. 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愿意履行协会工作人员义务;
3.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4. 对顺德区社会组织有一定的了解;
5. 符合报考职位信息要求。
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按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五年的;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应聘。
二、报名事项
(一)报名时间:2017年4月19日-4月26日
(二)报名方法:凡符合应聘条件并有意应聘者,请将报名表(贴近期免冠彩照)、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个人能力和业绩成果(例如在公开或内部刊物发表的作品)等证明材料的扫描文件(pdf或jpg格式)于截止日期前发至电子邮箱,请将邮件主题命名为“姓名+应聘项目专员”。工作人员将通过电话回复确认报名,报考者提交的材料及照片恕不退回,对报考者个人资料一律保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