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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辽宁锦州市留守妇女儿童之家招聘公益性岗位专职工作者16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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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州市人力资源网 2017-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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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州市妇联拟面向社会招聘锦州市留守妇女儿童之家公益性岗位专职工作者16名,相关事项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岗位

锦州市妇联拟为留守妇女儿童之家配备公益性岗位专职工作者16名,每个留守妇女儿童之家配备一名专职工作者。

二、招聘对象及报名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道德情操;

2、能遵守工作纪律,服从当地妇联组织指导;

3、具有发动、组织、引领群众活动的能力。有责任心。最好具备影像制作,艺术表演等特长;

4、身体健康,男女不限,35周岁(含)以下;

5、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非农业户口;

6、有新版失业证且失业一年以上。

三、工资待遇及合同期限

锦州市公益性岗位工资待遇为每月1200元(暂行),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4个险种。缴纳基数为2016年我市劳动部门认定基数每月2370元(该数据每年7-8月重新核定)。公益性岗位人员需每半年暂交保险费6000元左右(具体金额随基数变动而变动),劳动部门于每年6月、12月下拨以上半年工资及垫付的保险费。

合同期限为三年。

四、实施步骤

锦州市妇联将在锦州市人力资源网公开招聘,报名者居住地与工作岗位便利者优先考虑,有意向者请与市妇联儿少部联系。

联系人:王碧楠 杨帆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

原标题:锦州市留守妇女儿童之家招聘公益性岗位专职工作者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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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州市妇女联合会

2017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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