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招聘办法
采取笔试和考核相结合的办法。
1、本次笔试试卷为《综合基础知识》,题型全部为客观题。笔试范围为政治和经济基本理论、公共管理、法律基础、职业能力、职业道德、科技和人文常识、福建省情等。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笔试总分100分。
2、笔试成绩及最低合格分数线将公布在连江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五、笔试成绩排名办法
笔试成绩取小数点后2位。笔试成绩相同时,名次排列采取以下办法解决:若2个以上报考者笔试成绩相同时,按学历层次高的优先录取。若学历层次也相同,则按年龄大的优先录取。
笔试成绩排名将于笔试结束后在连江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六、体检和考核
(一)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排名办法确定的顺序,以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的人选。体检所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二)体检及考核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三)考核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经验等情况,特别要考察与拟招考岗位相关的素质与能力。
(四)因考核或体检不合格的,以及因拟聘人选自动放弃而产生空缺的招考名额,从报考该岗位的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递补人选。
七、择岗
需择岗的岗位,从笔试、体检与考核的结果都合格的人员中确定各岗位拟聘人选,组织拟聘人员按各岗位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选择招聘单位。择岗时,若有拟聘人选自动放弃而产生的空缺的招聘名额,从到低分递补方式填补空缺岗位。
八、公示及录用
(一)拟聘人选从考试、体检和考核结果都合格的人员中确定,并在连江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拟聘人选经公示不影响聘用的,经审批后,按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办理合同登记。
(二)聘用人员应在指定的时间内到单位报到上班,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九、组织领导
按照连委办〔2005〕69号《关于连江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中建立公正机制的实施意见(试行)》的要求实施,公开考试招聘全过程邀请人大机关、政协机关、纪检监察部门派员参与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