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三级雇员
(1)30周岁以下;
(2)全日制本科学历、学士学位;
(3)经济学类(B02)、法学类(B03)、文学类(B05)、管理学类(B11)相关专业(具有环境资源与发展经济学(B020115)、经济与金融(B020120)、法学(B030101)、社会学(B030301)、汉语言文学(B050101)、管理科学(B110101)、行政管理(B110301)相关专业者优先);
(4)具有机关行政单位工作经验或市场招商工作经验者优先;
(5)具有准驾车型C1及以上机动车驾驶证,且在南沙居住者优先。
年龄、工作年限的计算时间截止至2016年11月30日。
三、报名时间及方法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拟定于2016年12月29日上午9:00时至2017年1月6日下午17:00时,网上报名以电子邮箱记录的接收时间为准。
2.报名方法:请应聘者填写好报名登记表(见附件1),发至电子邮箱。报名表文件名称请备注(报考岗位+姓名),报名表内报考岗位一栏请填写所报考岗位。
(二)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岗位的专业要求,提供与本次招聘条件不相符及虚假材料未能通过资格审查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2.考生所留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确保顺畅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关闭通讯工具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3.请各位相关人员审慎报名,若报名后因客观原因不能参加考试的,请于报名截止前向我办提出并说明原因。
四、考试办法
(一)笔试。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满分为100分,合格成绩为60分,笔试成绩不合格不能进入下一环节。报名人数与该岗位招录人员比例一般应大于3:1。考生凭身份证参加笔试,参加面试人数依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原则上按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二)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评分,满分100分,60分合格。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岗位匹配性及专业知识水平。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
面试人员需携带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学历证明、工作证明、无违反计划生育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参加资格复核,原件审核后退还。资格复核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合格者,可继续参加面试。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