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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河南濮阳县政府面向在岗村干部购买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招聘86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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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濮阳县委组织部 2016-12-06

为鼓励和引导我县在岗大学生村干部转岗流动,推动基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事业发展,根据工作需要和濮组〔2015〕74号文件精神,参照《河南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实施办法》和《河南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方案》,通过招聘的形式,面向濮阳县在岗大学生村干部购买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工作人员。现将2016年濮阳县政府购买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数量

2016年濮阳县政府在县委宣传部、县法院、县检察院、县财政局、县地税局、县国土局、县交通局、县扶贫办、县招商服务中心、县工商与质量监督管理局、县环保局、县食药局、县水利局、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县农牧局、县发改委、县工信委、县湿地中心等18个县直部门购买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86个。

二、原则及方式

政府购买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自愿、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自愿报名、考试选拔的方式进行。

三、对象及相关条件

(一)对象

截止2016年12月6日在岗的濮阳县大学生村干部。

(二)相关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违纪现象;

2、服从组织安排,自愿从事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事业,吃苦耐劳,乐于奉献;

3、身体健康,适合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工作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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