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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河南新县人民法院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10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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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县人民政府 2016-12-05

经县政府同意,新县人民法院现面向社会招聘辅助性岗位工作人员10名(用工方式:劳动合同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根据有关规定,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考试、平等竞争、择优聘用的方法组织招聘。

二、招聘数量

此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书记员及其他辅助性工作人员10人。

三、招聘条件

(1)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

(2)电脑打字录入速度快、会盲打、掌握文字、电子表格和演示文稿等办公自动化软件的使用及因特网应用的基本功能,具备从事机关事业单位文秘和办公信息化工作能力的;能够熟练使用微博、微信、计算机客户端等多媒体软件的;;备速写能力,字迹工整。

(3)年龄在20至30岁之间(在1996年12月1日至1986年12月1日出生),身体健康。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一)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未成年管教的;

(二)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三)道德败坏,有流氓、盗窃等不良行为的;

(四)直系血亲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正在服刑的;

(五)直系血亲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六)受过党政纪处分的;

(七)其他不适合从事司法辅助工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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