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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黑龙江鸡西市中级人民法院招聘书记员4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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鸡西市中级人民法院网 2016-11-04

(五)考试形式

1、考试科目

微机打字:分值为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30%。听打字字数录入准确率平均60字/分钟以下的,不计分并不予录取;平均每分钟打字高于60个字的1字计1分,最不超过30分。

笔试科目: 分值为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40%。笔试考试卷面一道题目,由考生根据题目撰写600字以上的文章,主要考察考生的基本写作能力。

面试:分值为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30%。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式进行。进入面试人员以微机打字和笔试成绩之和从到低分排序,按不超过1:3的比例掌握。

2、考试时间和地点

以准考证为准。

(六)成绩运用

按总成绩男性从最依次录取2名,按总成绩女性从最依次录取2名,;总成绩相同的,以微机打字成绩高低排序。

(七)体检与考核

考试工作结束后,按考试总成绩等额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的要求实施,招考单位或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七日内可以向鸡西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一次,为全项目复检(在体检医院范围内另行指定医院进行),并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工作结束后,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参照省公务员录用实施办法执行。

当体检、考核出现不合格,或体检和考核合格者弃权时,按考试综合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递补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微机打字成绩的高低进行排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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