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民生办《关于印发2015年33项民生工程实施办法的通知》(民生办〔2015〕1号)、省人力资源社会保证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高校毕业生基层特定岗位开发与管理暂行办法》(皖人社发〔2015〕15号)、市民生办《关于印发2015年35项民生工程实施办法的通知》(黄民生办〔2015〕9号)要求,现将2015年我市高校毕业生基层特定岗位人员补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补录对象
毕业两年以内(即2014届、2015届)离校未就业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
二、补录岗位及数量
补录岗位是历年开发的高校毕业生基层特定岗位中,因多种原因出现人员空缺的岗位,包括全市乡镇(街道)、社区中的党务、人力资源社会保证、计生、民政、司法、工会等基层社会管理和服务岗位。2015年我市共计划补录285名(各区县补录岗位情况详见本公告附件)。
三、补录程序
基层特定岗位人员补录工作按照个人报名、笔试、资格审查、体检、公示、聘用上岗等程序进行。
(一)8月14日至8月24日,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个人网上报名、缴费。
(二)9月12日上午,全省统一组织笔试。我市笔试在屯溪区设立考点,报考我市岗位的考生统一参加考试。
(三)10月31日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证部门根据考生的笔试成绩,基本完成对拟聘用人员的资格审查、体检、公示等工作。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补录人员,由各补录单位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参加各有关部门组织的岗前培训,经培训合格后安排上岗。
四、报名
(一)报名方式和时间
本次招聘的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安徽省人事考试网()。报考人员提交报名申请的统一时间为2015年8月14日9:00至8月20日16:00。
(二)网上报名
报考人员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进行报名,签署“招聘诚信承诺书”,填写《2015年安徽省高校毕业生基层特定岗位人员补录报名资格审查表》,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并提供有效通讯方式。报考者所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因弄虚作假等原因致使报考资格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给予取消相应环节资格等处理。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须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和参加考试。